乐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《乐清市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全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:
现将《乐清市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学习,贯彻执行。
二○○八年三月三日
乐清市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实施方案
为建立健全药品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,强化监管职能,提高监管效率,落实药械企业“第一责任”的意识。经研究,决定自2008年起在全市药品零售企业、基层医疗机构(以下称涉药械单位)中推行ABCD分类管理制度。现制定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,坚持科学发展观,按照统一标准,客观公正;突出重点,分级监管;动态管理,奖惩结合;科学监管,保障安全的原则,切实增强管理相对人的守法诚信意识和企业“第一责任”的意识,引导并推动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健康发展,促进形成统一开放、公平竞争、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,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。
二、总体目标
掌握全市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信息,明确管理等级,建立分级管理档案,争取在2008年全面推行涉药械单位ABCD分类监管。
三、主要内容
(一)开展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。
各责任片区对辖区内涉药械单位的日常监管情况进行收集、核实、整理,建立档案,同时实行专人负责。涉药械单位的管理信息以诚信记分、“放心药店”创建情况、“规范化药房”创建情况、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形式为依据进行征集归档。
(二)确定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等级。
全市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等级分为A、B、C、D四类。
A类:前年度被评为“示范放心药店”、“示范药房”的;
B类:前年度“放心药店”或“规范化药房”创建得分率在85%以上(含85%)的;
C类:前年度创建得分率在60%以上(含60%)及本年度新开办的;
D类:前年度创建得分率为60%以下及上年度应参加而未参加“放心药店”、“规范化药房”创建活动的。
具体评分标准按照《乐清市药品零售企业诚信考核细则》、《乐清市基层医疗机构诚信考核细则》进行。
(三)全面推行分类管理,加大对涉药械单位的激励和惩戒力度。
1、A类涉药械单位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,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外,一般情况下免于日常监督检查。
2、B类涉药械单位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,抽查50%以上的监管对象。重点监督检查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。
3、C类涉药械单位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,每年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2次。重点监督检查从药人员培训情况、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。
4、D类涉药械单位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,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,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。
被评定为B、C、D类的单位,在随后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,且诚信考核分值达到上一档要求的,可调升至上一档监管对象。对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、经营假劣药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,发现一次即降为D级管理。
四、实施步骤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2008年1月-2月底)
开展有关专题调研,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、措施和评定标准,细化统一各类涉药械单位等级确定标准。结合实际,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动员,提高涉药械单位对该项工作的目的、意义以及要求的认识。
(二)全面实施阶段(2008年3月初-11月底)
督促各涉药械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如实报送自查自纠表(详见附件1、2)。各责任区应加强对自查自纠对象的管理,及时掌握动态,及时回收自查自纠表,签署意见,交局药械科存档。收集、核实、整理各涉药械单位的信息,建立健全信息档案,实行等级评价认定,全面开展分类监管工作。做好监管情况信息交流工作,药械科每月初整理好各责任片区应查涉药械单位,各责任片区每月25日前将责任区月份监管情况汇总表(详见附件3)报药械科,由药械科统计后上报至办公室。
(三)总结提高阶段(2008年12月)
各相关科室、各责任区对分类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,查找问题,总结经验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召开全市分类管理工作总结会议,推动全市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。开展涉药械单位分类管理是建立药品市场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,也是提高监管效率,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。成立领导小组,卢纪良局长任组长,林雄美副局长任副组长,孔建林、胡士伟、范明明、叶义、林樨、赵佰青、包慧慧为成员,负责组织、协调、监督涉药械单位等级评定及各项监管工作。下设办公室,林雄美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(二)加强信息交流,实现资源共享。各责任区之间、各相关科室之间要及时交流通报日常监督检查、稽查工作中的相关信息。要建立必要的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程序,确保监管信息交流畅通和信息共享。
(三)落实工作责任,明确具体分工。抽查对象由局药械科每月随机确定,由各责任区负责监管。对自查和责任区监管的对象,综合办每月随机确定10%的对象,由局稽查科进行监督检查。对工作落实不到位、消极应付、弄虚作假、造成不良后果的,将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。
(四)及时总结提高,建立长效机制。要把涉药械单位ABCD分类管理和监督执法、企业自律、社会评价等有机结合起来,通过不断实践,完善措施,总结经验,着力在制度上、机制上有所突破和创新,努力探索以监管为手段、推进涉药械单位规范化建设的新思路、新办法、新举措,为健全和完善全市药品监管长效机制积累经验。
附件:1、乐清市药品零售企业(零售连锁门店)自查自纠表
2、乐清市基层医疗机构自查自纠表
3、责任片区月监管情况汇总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