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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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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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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核 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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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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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分 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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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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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管理职责3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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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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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的药品应是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批准科目所需的药品,药品种类、数量应符合诊疗所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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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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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证或超范围使用药品、医疗器械的不得分(除可以不凭许可证经营的品种例外);药品种类缺乏的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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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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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机构的药房应在显著位置悬挂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及与执业人员要求相符的执业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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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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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查时发现未悬挂证、照的扣5分;执业人员证书未悬挂的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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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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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制定的有关质量管理制度包括:(1)药械购进与验收管理制度;(2)药械陈列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;(3)处方调配和药品拆零管理制度;(4)不合格药械和质量事故报告制度;(5)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;(6)从药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管理制度;(7)药械技术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制度;(8)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材用后销毁处理制度;(9)中药饮片管理制度;(10)药械使用管理制度;(11)药械有效期管理及退货管理制度。对各项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考核并建立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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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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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度制定共5分,缺一项扣2分,2项以上不得分;制度未考核和记录的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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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
人员与
培训5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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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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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药品管理、处方审核人员应是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。其他药房工作人员须取得劳动部门发的上岗证。二星级以上药房从业人员至少有一人具有药师以上职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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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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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不具备上岗资格的人员进入药品区域的发现一人扣5分,2人以上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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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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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学专业知识方面的教育培训每年不得少于16课时;参加当地药监部门举办法律法规培训;建立从药人员教育培训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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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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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、药监部门法律法规培训分值共15分,培训档案未建立的扣5分。卫生室、诊所:参加培训少于一人不得分,二人及以上参加培训得满分;乡镇卫生院(民营医院):参加培训少于二人不得分,二人参加得10分,三人及以上参加得满分;全民医院:少于三人不得分,三人参加得10分,四人及以上参加得满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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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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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,每年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。发现患有精神病、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,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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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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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一人未体检扣5分,扣完为止;档案未建立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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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
场地与
设施 10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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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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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药库面积必须与配备的药品数量相适应,药房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,有中药饮片的应分开设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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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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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积达到9平方米但与药品数量明显不相适应的扣5分,面积达不到要求的扣5分;中药饮片未分开设置的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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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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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有独立的、封闭药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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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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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者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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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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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内药柜干净、整洁;药品应全部摆放、储存在药房、药库内,药房药库内不得存放杂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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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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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干净、不整洁的扣5分;药品摆放位置不合理的扣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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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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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内必须具备空调、冰箱和温、湿度计,每日上、下午各一次定时做营业场所、仓库的温、湿度记录及冰箱内的温度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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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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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施设备不齐全的不得分;记录不完整的扣5分;记录未作的扣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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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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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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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核 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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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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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分 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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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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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
场地与
设施 10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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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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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或库房应划分待验区、合格品区、不合格品区等专用场所,并设置明显标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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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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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一项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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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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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陈列药品的货柜、货架且应整洁,无灰尘;有防火、防鼠、防潮、防虫、防霉变等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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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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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具备货柜、货架的扣5分;五防设施缺一项扣5分,二项以上扣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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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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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规定申报并设立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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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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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按规定设置的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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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
进货与
验收8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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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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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进药品,应验证且留存供货企业的资质证明,与之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、购销合同,并在药监部门检查时提供一份予以备案;首次购进的药品,应有目录清单备查,且保证首营品种审核过关,检查时现场查询首营品种的批准文号、生产厂家的合法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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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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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质证明不齐全的扣5分;未签订购销合同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扣10分,缺一份或不规范的扣5分,缺2份以上扣10分;没有上报备案的扣5分;首营品种审核不过关的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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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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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生产、经营(批发)企业需在乐清市药业协会做好登记备案,销售代表应有药品营销人员登记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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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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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有一家企业未做好登记备案,并未索取药品营销人员登记证复印件的扣10分,2家以上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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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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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进的药品应有合法票据,按规定做好药品购进验收记录,做到票、帐、货相符,并按月装订成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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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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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一个品种未做购进验收记录的扣5分,2个以上扣15分;发票未按月装订的扣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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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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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进口药品时,应有符合规定的《进口药品注册证》和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》复印件;进口生物、血液制品应有《生物制品进口批件》复印件;进口药材应有《进口药材批件》复印件,以上批准文件应加盖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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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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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一个品种进口药不能提供以上相关复印件的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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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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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收时发现假劣药品或质量可疑药品时应就地封存,及时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;在监管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前,医疗机构不得自行退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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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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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正确处理的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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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
储存与
养护7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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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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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,并配置相应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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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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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有一种不按规定陈列的扣5分,2种以上的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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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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储存(陈列)的药品应定期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建立近效期一览表,对近效期内的药品进行重点养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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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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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对药品按月进行检查记录,该重点养护药品是否进入重点养护,如有漏养或作假,发现一种扣5分,扣完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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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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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醉药品、一类精神药品要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单位内购进,管理要做到“专人负责、固定的保险柜、双人双锁、专用帐册、专用处方、专用登记”;药房药库设有专柜,设有安全防盗设施,安装报警装置;二类精神药品建有专帐、专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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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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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符者各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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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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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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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 核 内 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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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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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分 说 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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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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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
储存与
养护7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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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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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房应设立药品拆零专柜,对拆零药品要保存其原包装的标签、说明书。拆零用工具应清洁卫生,符合规定要求,包装袋应注明用法、用量、品名、有效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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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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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保留原包装标签的扣5分;用具不清洁的扣5分;包装袋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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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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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有任何形式(包括同一患者重复使用)的重复使用“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”行为,建立“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”销毁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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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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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经发现即不得分;未做好销毁记录的扣10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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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
调配
与
服务6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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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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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质量管理制度、服务公约和监督电话应上墙;药房内设置顾客意见簿;设置供顾客休息、服药饮水的场所和设施;从药人员在岗时着装统一、整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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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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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项未做到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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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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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张贴、摆放、派发违法广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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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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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现一例不得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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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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凭本单位医师开具的处方调配使用药品,不得无处方对外销售药品。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,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,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,必要时经原处方医师更改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。处方审核和调配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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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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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具处方资格的人员开具处方,扣5分;
检查时发现不能提供处方或发现有存在不凭处方销售药品的,扣5分;
超剂量调配处方,对存在配伍禁忌的处方未拒绝调配的,扣5分;
无处方审核和调配人员签名的,扣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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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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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假劣药报告制度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,必须收集本单位已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,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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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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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年度和本年度上报数均不少于1例,不符者不得分;二星级以上药店必须每年收集3例以上不良反应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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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得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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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分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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